扬子晚报网1月10日讯(通讯员 冬梅 明宝 记者 陈咏)10日,高邮警方通报了一起酒驾案例:一名5旬男子中午饮了点小酒,自认为到晚上应该不会有事,不曾想晚上驾车与一名七旬老汉所骑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,致老汉受轻伤。当交警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询问时,他先是说没有喝酒,而且晚饭也没有吃。后“不打自招”称中午只饮了一点点。虽然没有酒气,但交警对其酒精呼气检测时,结果为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事发1月3日晚19时30分许,高邮市卸甲镇一摩托车与三轮车发生碰撞。民警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发现,人力三轮车车主受轻伤。事故现场,民警问驾驶摩托车的朱某有没有喝酒,朱某说,自已没有喝酒,到现在晚饭还没有吃呢。民警对此深信不疑,因为在朱某身上确实闻不到酒味。
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,事发后,朱某想也没想就拿出手机报了警,因为,自己的摩托车和驾驶证状态正常,都在有效期内。随后,双方人和车被带回交警队处理。民警在和朱某做谈话笔录时,再次问起有没有喝酒时,朱某无意说了一句,自已晚上肯定没有喝酒,到现在晚饭还没有吃,但是中午在家吃饭时,喝了约一两白酒。民警听到这一情况后,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朱某进行测试,结果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朱某怎么也不相信,自己中午喝“一点点”的酒,到晚上这么长的时间了,居然还被测出饮酒驾驶。